2020年合肥巢湖市面向社会引进紧缺专业人才60人公告
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市战略,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素质结构,引进储备一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紧缺专业人才,根据《巢湖市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办法(试行)》(巢办发〔2017〕29号)等文件精神,决定面向社会引进紧缺专业人才到我市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引进人才的数量和条件
(一)引进人才的数量
2020年,巢湖市计划引进紧缺专业人才60名,其中 公务员岗位和事业岗位各30名,详见《巢湖市2020年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》(附件1)。
(二)引进人才的基本资格和条件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2.须为巢湖市以外地区的各级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。
3.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,具有两年以上岗位经历,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。
4.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,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的,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(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,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(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5.博士研究生不限专业。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,不限专业。
(三)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
1.尚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。
2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在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,或尚在党纪、政纪影响期内的。
3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。
4.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。